40歲清潔工人(圖)在14歲女兒的facebook驚見「金毛男」相片,擔心女兒學壞大興問罪之師,盛怒下掌摑女兒,又抽出腰間皮帶鞭打她的大腿,吃飯時還用筷子打女兒後腦,為此被控虐兒。他被拘留一日後昨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,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。
聞官稱判監即面青
裁判官溫紹明一度認為案情嚴重,不同意控方申請簽保令,問被告若他遭人拳打腳踢,再以皮帶抽打,應判施襲者入獄多久?被告聽畢答不上,面如死灰。溫官續指若被告出於一時衝動是可以理解,但他再抽出皮帶打女兒則過火,直言若被告身邊有刀,難道會「斬落去」?溫官揚言要重判被告坐監半年,以免他返家又將女兒「打一身」,登時把犯人欄內被告嚇得面青。
隨後溫官得悉簽保令是基於被告妻女意願,才批准他自簽2,000元守行為兩年,並下令他不許再對任何人尤其女兒施加暴力。
案發本月23日,被告事後為女兒塗藥,並向妻承認打女,妻子通知社工報警。被告指女兒曾稱不認識她facebook那些金毛男,但他認為女兒說謊故打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