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潔工串同其他人士,涉嫌於2013年至2014年間,分別假冒為九龍城福佬村道一空置唐樓的業主,以及冒充業主的孫兒和契仔,訛稱獲業主授權出售單位,最終成功以600萬元賣出唐樓。業主女兒行經該單位發現正在裝修,向父親查證後,始揭發事件報警。
被告鄧耀昌(34歲),否認1項串謀詐騙罪及7項洗黑錢罪,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理。控方開案陳詞指,涉案真正業主杜紹昌於1968年購入涉案單位後,將樓契存放於恒生銀行保險箱,隨後杜舉家移民加拿大,單位一直空置,杜將單位鎖匙交給女兒杜潔嫻保管。
及至2013年1月,一名八旬男子假扮為業主杜紹昌,前往律師行聲稱遺失樓契,並出示假身分證、差餉單據等要求補領樓契。同年4月,被告與假扮業主老翁再到律師行,被告訛稱是杜的契仔,要求律師行安排杜授權被告代為出售物業,以及訂立遺囑,指示杜死後所有財產均歸被告所有。涉案單位於同年12月成功覓得買家,以600萬港元成交。
真正業主的女兒於2014年4月發現物業正在裝修,揭發事件報警。被告同年7月被捕,警誡下稱有「阿伯」找他幫手賣樓,之後他獲得10萬港元,但已在澳門輸掉。